规范使用汉字 媒体要“作则”也要“督责”

来源:光明日报 时间:2022-01-10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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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冬奥会临近,冬奥会会徽“冬梦”、冬残奥会会徽“飞跃”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眼前。这两个会徽分别以汉字“冬”和“飞”为主体,利用汉字丰富的表意功能与多变的重塑优势,巧妙地将书法艺术、冰雪运动和人文精神融为一体,构成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标识符号。汉字不仅具有强大而丰富的表意功能,而且其字形结构具有独特的艺术和审美价值,丰子恺先生称其“天生成是美术的”。

  然而,信息化、智能化时代对汉字的使用而言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数字化让汉字使用进入一个全新环境,大大拓展了汉字的表现空间和形态,满足了人们多元、多样的审美需求和文化表达;另一方面,粗制滥造、任意破坏汉字形体而成的另类字体,似乎成了汉字使用的“时尚”,特别是一些拙劣的字体产品被出版、影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使用,给汉字规范化使用带来了新的冲击。例如,除古今知名书法家的书迹进入字库外,一些明星、网红等的手写体也成为数字化汉字,出现了笔画多余、部件错误、偏旁混淆、繁简混杂等现象,既有损于汉字规范,又戕害了汉字美感。

  使用规范汉字,媒体要“作则”。作为汉字这一文化载体的“载体”,媒体是汉字使用的“风向标”,是规范汉字使用的引领者、践行者和推动者。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公共场所的设施、招牌、广告等的用字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媒体要严格遵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字体准入机制和使用机制,处理好创新与守正的关系,研发、制作或采用基于公共大众化应用平台的标准字库字体,让数字化字体既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又具有规范性、标准性;同时要坚决抵制刻意追求标新立异、有悖规范汉字形体、缺乏美感的手写字体无监管、无门槛、无原则地进入媒体领域,破坏汉字应用生态。

  使用规范汉字,媒体要“督责”。互联网时代,融媒体、自媒体等在汉字使用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汉字的数字化发展,成了汉字新体、新形、新义的“创作者”。而个别媒体在质量监督方面较为欠缺,导致各种拙劣字体、错误字形、恶劣字义呈现出无序传播和无章使用的状态,成了汉字不规范使用的“发酵池”“催化剂”。对此,媒体要做好自我规约,自觉遵从汉字使用规范,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与纠正不良现象的作用,创新宣传手段和监督方式,不能对不规范汉字的现象熟视无睹,要坚决制止和消除汉字使用的不规范现象,正确引导汉字使用走向规范。

  汉字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石,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工具,推行和使用规范汉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媒体作为规范汉字使用的排头兵,既要以身作则,维护汉字的尊严和纯洁;也要强化监督责任,纠正汉字不规范使用的行为。

  (作者:雷黎明,系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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