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建设教育强国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效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感受。教育是每一个家庭都十分关注的大事,建设教育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公平与质量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永恒主题。进入新时代,我们已步入全面小康社会,处于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的深刻调整期与综合改革攻坚期,公平与质量必须并重而行,但在不同学段和不同类别的教育中要有所侧重。各级各类教育在推进公平和提升质量的过程中,要把培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
义务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改革发展的首要价值就是优质均衡,具体体现为高质量的公平、高公平的质量。具体抓手是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的教育资源优势,推进协同发展,实现基本教育质量标准一致化,为城市和农村每一名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当前阶段,关键是做好常住人口教育需求的预测,精准把握受教育人口流动和留守的基本状况、流动趋势,以此精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综合考虑人口变化、产业布局、社会需求等,做好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学校布局,充分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要。要把学校打造为教育的主阵地,让家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力支撑,科学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有力减轻学生负担,为学生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基。
要把建设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作为基础工作,把教师工资待遇的提升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抓手,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社会地位。让乡村教师“留得下、教得好、发展好”,要推进教师培养培训的定向化、精准化,尤其是加大部属师范院校、省属师范院校和地方师范院校协同培养高水平师资的力度,促进大学、地方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的协作,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进步提供更多在地化培训机会,大幅度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对于乡村教师的待遇,包括乡村教师的各项津贴、补助及发展中的保障问题,既要统一标准,也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市级政府的统筹能力,加强省市县的协作,强化层级治理责任,做好保障。
要加强政府、社会的协作,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办园的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要引导社会资源积极投入学前教育,为老百姓提供能够上得起、有质量的民办学前教育资源。对于社会举办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政府要加大扶持、鼓励、奖励的力度,采取多方举措支持其高质量发展。针对县域普通高中衰落和塌陷的问题,要果断采取精准措施,加大投入、做好规划、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生源的无序流动,要采取精准举措加以治理,规范与引导相结合,扩大县域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使其成为引领县域教育生态建设的领头羊、桥头堡。
推进特殊学校建设与融合教育相结合,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一名有特殊需求的儿童都能接受基本的、适合的教育,这也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要尽快建立质量有保障、标准更清晰、机会能获得、证书能转换的继续教育体系,完善终身学习体系,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造泛在化的学习环境。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落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政策,推进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质量提升为抓手,进一步改进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质量,为每一个孩子的人生出彩打下坚实的语言基础。政府、学校、企业、行业要加强协作,改进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吸引力。要大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把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作为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方向盘和指南针,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高质量建设,培养理工农医专业紧缺人才。同时,保证高等教育的公平发展,招生上通过专项计划加大对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倾斜,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支撑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形成。要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为抓手,以“双减”政策的推进为着力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明确学校、家庭、社会的责任,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新格局,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
(作者薛二勇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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