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印发通知
教育部就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印发通知
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本报讯(记者高毅哲)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决定实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要求,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机制。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就业资源开发机制,充分发挥专职就业工作队伍和党政干部、专业教师、校友等各方面积极性,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促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教育部升级打造“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深入实施“岗位精选计划”,推进就业信息联通共享。各地各高校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求职毕业生注册使用“24365智慧就业平台”,加强线上服务联动。鼓励中小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各高校要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不得设置限制条件。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支持引导灵活就业: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方式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创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配合兵役机关制定本地本校征兵工作方案,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退役普通高职(专科)士兵免试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促进升学与就业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优化招考时间安排:各地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动各地尽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
《通知》指出,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教育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面向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群体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完善就业帮扶机制:教育部组织开展直属高校与地方高校、东部高校与西部高校就业对口帮扶,推动区域间、校际间就业渠道互补、就业资源共享。
《通知》强调,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本专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设置与管理等重要依据。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教育部组织征集相关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合作的需求,定期发布就业育人项目指南,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方面促进校企供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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