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掉入“成名要趁早”的陷阱
“您的孩子很优秀,外形突出,是个当模特的好苗子!”“彩虹屁”一出,不少家长掉进了诈骗犯的圈套。据央视网报道,近年来,随着影视剧、综艺节目的热播,越来越多的小演员、小主持人进入大众视野。让孩子从小出道当明星,早早地实现“名利双收”,听上去确实十分诱人。但家长“望子成星”的愿望,却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为圆孩子“童星梦”,却掉入骗子陷阱的事情,近年来屡见不鲜。
家庭是人生旅程的起点,让孩子早日成才是很多家庭的真实愿望,而让孩子从小出道、成为明星并早早地实现“名利双收”,也是当前一些家长的教育选择。一些企业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的“造星”赛事、评选活动等,恰恰迎合了不少家长为孩子“造星”的现实诉求。诚然,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人成才,甚至为此不计成本地付出。但同时也必须看到,正是一些家长的主动“投资”,在客观上形成了青少年文化市场的诸多“险象”:家长的这些高额付出,未必能换来孩子全面发展,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为此,家长应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摆正育人心态,真正理解自身的教育责任及能力边界,不能将自身的教育意志强加给孩子,要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面对孩子的“明星梦”,还要理性辨析孩子的真实需求,为孩子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方向。
面对当前青少年文化市场上多种多样的“造星”活动,家长应审慎选择。家长可以主动联系孩子所在的学校,特别是要与孩子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共同研判孩子当下成长的真实样态以及未来成长的文化需求,明确孩子“明星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可以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空间,积极参加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并在家校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为孩子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为孩子的科学成长搭建有益平台。要知道,“明星”不是一夜“造”成的,切忌违背孩子的成长规律。
面对“造星”欺诈,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出台专项政策,主动担起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切实整顿以青少年为对象的“造星”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家长委员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团体的作用。引导家长提高警惕,理性审视自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选择,从而实现教育行为的合理化。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需要为层出不穷的“造星”活动设置行业指导标准,警惕那些面向青少年的“造星”活动被不良商家当作赚钱牟利,甚至诈骗的工具,从源头上切实防范欺诈风险。
(作者张聪系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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