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应为卓越女性搭建事业舞台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3-03-17  阅读:次   |
42.9K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提高妇女地位,是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题中之义,提高妇女在各领域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Drucker)曾说,“时代的转变,正好符合女性的特质”。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卓越的女性领导,女性领导以其变革性领导理念、柔性领导风格、关系型领导力为高校作出了贡献。

  联合国长期关注女性领导力,将组织决策层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视为达成民主治理、女性赋权的重要指标,且将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作为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目标。然而,对照这一标准,我国高校还存在严重的女性领导“尖端缺损”现象。在我国公办高校领导层中,女性数量非常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活动能力,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使妇女成为政界、商界、学界的领军人物。”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重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发挥女干部重要作用。”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广大妇女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让女性更多参与高等教育领导与管理,关键是要提高女性在领导岗位上的胜任力、在领导工作中的获得感和在家庭与工作之间取得平衡的自洽感。需要在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三个层面共同发力。

  在文化建设层面,第一,要继续维护现有的文化成果。进一步拥抱现代文化,促进开放、包容、多元的城市和组织文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构建性别更加友好的文化环境;进一步宣传女性的职业发展潜力、能力、领导力,鼓励女性参与公共事业,鼓励女性通过自我努力实现能力跃升。第二,要对不利于女性发展的文化现象进行改革,引导社会层面正视女性的需要、聆听女性的声音,破除社会对部分女性领导干部的污名化,打破大众对于女性的性别偏见,鼓励女性自己走出性别桎梏,走出舒适区,迎接不确定性挑战。

  在制度建设层面,第一,进一步完善男女平等相关法律规范,制定更为详细和有效的政策。第二,在干部遴选上进一步推进程序、过程、结果公平和透明。一方面,使更多的女性能够进入领导序列;另一方面,通过增加透明度缓解女性面对的社会舆论压力。第三,在养老、托育、教育领域出台更多更全面的政策,使更多女性没有后顾之忧地开展工作。第四,将性别数据纳入社会各单位、各行业数据统计维度,鼓励开展性别研究,激发性别警觉意识。

  在组织建设层面,第一,构建全方位领导力培训体系,为每一个有准备、有意愿的教育工作者提供领导力培训,尤其要针对女性设计有针对性的领导力发展方案。第二,建立生涯导师制度,为高校女性提供有组织的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帮助建立女性互助社会网络,使女性获得情感性、能力性的社会网络支持,发挥女性领导的榜样和示范作用。第三,开展提高女性韧性的组织活动,提高女性在职业上的自我效能感。第四,鼓励女性提升学历、职称,给予女性更大的成长空间和更长的发展周期。第五,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教职工托育服务机构和一贯式的子女教育学校,缓解女职工育儿压力。第六,加强组织归属感建设,吸引更多女性参与学校事业发展。

  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每一位女性都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要更加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女性在高等教育领域建功立业。

  (作者徐佳丽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正文结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