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依法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并明确了盲盒经营禁售清单,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化妆品、食品等作出限定性表述。
近年来,盲盒产品受到不少年轻消费者的青睐,其中未成年人是重要的消费群体之一,中小学生占比较大。《指引》规范盲盒经营行为,制定负面销售清单,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出严格限制,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将盲盒引入法治化治理轨道,让未成年人远离盲盒诱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盲盒经济的迅猛发展,可谓“万物皆盲盒”,各行各业纷纷推出盲盒产品,连玩具、卡牌、文具等也都制作成盲盒,大肆向中小学生推销。在学校周边的文具店及商店里,随处可见盲盒产品。由于盲盒有不确定性、赌博性、神秘感,连不少成年人都会上瘾,更别说缺乏自控力的未成年人了。
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之间讨论的话题,经常涉及文具盲盒、玩具盲盒等,并因在盲盒中抽到隐藏款、热门款而获得不小的满足感。为集齐多种款式或抽到隐藏款,一些中小学生频繁或大量购买盲盒产品。抽出不喜欢的款式,往往会选择与他人交换,或者闲置甚至丢弃,然后继续购买。此举既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又容易养成非理性的消费观,对身心成长非常不利。
盲盒的经营模式,类似于有奖销售或彩票、博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都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经营活动予以特别规范,其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的内容。参照以上法律,显然需要对盲盒经营行为进行一定的约束,但过去由于没有专门性法规予以规范,在实际执行中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指引》,显得很有必要。
《指引》要求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出严格限制,禁止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推动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这些针对性的要求,对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责任,不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呵护,也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理性消费。
《指引》给盲盒经营立规矩,关键还在落实。各地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引》要求,进一步规范盲盒经营行为,针对未成年人设定严格的限制销售条件。市场监管、工商等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强监管,坚决取缔盲盒中的“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对于涉嫌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以及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等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的经济制裁和行政处罚,倒逼商家规范经营,不敢逾越红线。
此外,学校和家长也要重视盲盒乱象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注重加强日常的教育引导,使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比如,学校老师可以通过分析盲盒的抽取概率、销售猫腻、致瘾性等弊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盲盒产品,以避免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家长可以适当干预孩子的消费行为,如帮助孩子对压岁钱、零花钱等开支作出合理规划,防范孩子落入充满诱惑的“盲盒陷阱”中,在盲盒上无节制地浪费钱财。
(作者丁家发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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