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试点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聚焦“双减”工作系列评论之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意见》凸显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从严治理学业负担问题的政策导向,对做好“双减”工作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目前,各地正认真把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行动,围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治理校外培训等,精心组织推进“双减”工作进程。
做好“双减”工作,要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稳妥推进。《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决策指向“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全面落实“双减”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治理,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上海等9个城市为全国试点城市,其他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市开展试点。随着时间推进,各地在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靶向施策、点面结合、有序铺开。为了发挥教育政策“组合拳”的治理作用,《意见》还强调内外结合、多元协同,引导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等对于减负形成一致的价值判断和行动共识,力争在遵循科学规律基础上予以有效解决。
要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双减”工作取得实效。“双减”是一个系统性工作,尤其要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这是组织实施的关键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确保“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要把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已积极开展检查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专项督查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仅要探求“双减”问题的根源,还要对政策发展环境和可能效果予以较为准确的预判,这关系到教育改革的实质进程。
政府部门要善于利用政策调整优化公共教育服务,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如果没有社会和家庭的积极主动参与,“双减”目标不可能取得良好效果。毕竟制度很重要,但也不能忽视育人文化的内在培育作用。有了相应的文化积淀,才更容易促使人们认同并履行政策的民生初心。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传导,持续向家长和学生正面宣传政策精神,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的教育投入观和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切实为学生和家长减负,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此外,还必须重视其他相关主体的地位和作用。《意见》强调除了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及指导工作外,宣传、网信、编办、财政、民政、公安、政法、市场及金融监管等十余个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在师资力量、收费指导、风险管控等方面履职尽责,以确保“双减”工作校内校外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已进入以更加公平更高质量为核心目标的发展阶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都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到位、改彻底,从而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在教育改革中得到更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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