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不该成为挂牌督导盲点
当前,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观察发现,在一些地区,公民办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状态,民办学校成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漏点、盲点。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存在取向偏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民办学校的“胆”和“眼”还不够“强势”;个别民办学校误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政策。
强化对民办学校的挂牌督导,消除区域教育督导盲点,地方政府首先应调正民办学校管理取向。实现“公”“民”同治,既不能“内”“外”有别,也不能欺软怕硬。地方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应为民办学校配备责任督学,既不能无视一些民办学校的挂牌督导需求,也不能对少数“拒督”的民办学校听之任之。
其次,责任督学要练就挂牌督导之“胆”与“眼”。挂牌督导民办学校,责任督学既要有胆魄,又要有能力。但从实践层面上看,责任督学由于大都来自公办学校,对民办学校管理运营模式、教师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缺少必要的知识储备;一些责任督学还没有完成从经验型到专业化的转变,专业权威尚未形成。
基于此,地方政府及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督学的职责、权力,为责任督学撑腰壮“胆”;还要加强责任督学的管理服务与培训提升,促进责任督学强筋练“眼”,掌握挂牌督导“金刚钻”,真正成为民办学校的发展顾问。
最后,民办学校要主动对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目前,少数民办学校尤其是高端民办学校,自认为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行为规范,根本无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的甚至认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找碴儿。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并公布督导结果,建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制度。民办学校主动对接责任督学,可以进一步优化校内外督导评估资源,实现学校管理效能最大化。
(作者吕建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专职督学、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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