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当舍得让孩子体验到轻微痛苦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1-11-15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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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岁的二宝喝了一大口牛奶,花骨朵般可爱的小嘴噘起来,故意、奋力将奶吐到妈妈的新衣服上。浩瀚宇宙一下子安静下来,千万星辰旁观,像天使一般可爱的二宝也看着沮丧的妈妈和呆立一旁的爸爸,静等下一步事态发展。”

  这一场景出自美国心理学家杜布森博士1970年出版的《勇于管教》一书,也可代表今天不少中国父母面临的两难选择。年轻父母该一笑置之,还是施以管教?南辕北辙的理念与方法,足以引爆无数次夫妻争吵、两代大战。

  杜布森认为,人性有桀骜不驯的一面,再可爱的孩子一岁半后也可能公然知错犯错,借此考验父母是否值得尊重和服从。因此,如果不能面对孩子善恶交织的真实人性、真真假假的复杂内心,父母就不可能帮助孩子处理成长中的诸多问题。

  面对特别顽劣的孩子,当父母平静地提出要求,孩子却不予理睬时,在“疲惫不堪、常常尖叫、威胁孩子、爱发脾气”与“对孩子的违抗给予合理控制”之间,杜布森认为“让孩子体验到轻微痛苦”是一种有效的行动,“也能很好地激励孩子”。

  问题是,“让孩子体验到轻微痛苦”会不会损害亲子关系?如何培育孩子对于权威的尊重?

  德国哲学家、教育家和精神病学专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一书中专门论述了在教育中权威的必不可少,这位在中国中小学校长中备受尊崇的学者得出的结论是,“被信任的权威是一种触及本质的真正的教育的唯一源泉”,与杜布森“管教中的首要原则——培养孩子对权威的尊重”不谋而合。

  作为一位坚持捍卫人类思想自由和个人自由的学者,雅斯贝尔斯在纳粹面前不屈不挠,其高贵气质为世人称道。他不觉得权威与个人的自由不能同处,相反,人可以既追随权威又倍感自由。

  在家庭这个特殊的社会组织当中,要不要有权威?在年幼的孩子面前,这个权威是不是父母?答案是明确的。父母当然要有权威,保持对父母的心理上的尊敬,是人一生的义务与责任。当孩子看到父母对于祖辈尊敬有加时,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学习尊敬父母了。

  今天的年轻父母很喜欢民主的家庭氛围,但如果制订家庭重大决策时靠一人一票来做决定,5到10岁的孩子会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已有足够的知识和成熟心智,可与父母平起平坐。

  在家庭中孩子需要界限,犹如通过科罗拉多大峡谷上离谷底几百米的大桥时,桥两边必须有护栏。即使根本不会碰到护栏,但护栏会让人感觉更安全,可以稳稳地行进在道路中间。

  实验证明,儿童具有类似的心理。拆除幼儿园的围栏后,貌似孩子们将享受到更多活动的自由,但实际上孩子们却在操场中间挤作一团,不仅没有跑得更远,连操场的边缘都不敢去了。

  明确的界限意味着安全感。家庭是个特定的共同体,家庭成员人格平等而各有差别。在差别的前提下,家人相爱,各司其职,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参与重要的决定,建立同心合一的家庭关系,但8岁的孩子不该与父母享有同等的影响力,父母才是慈爱的掌舵人。

  当然,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不分青红皂白地打孩子的陋习。但如果孩子明知故犯且公然向父母叫板,耐心说理也无济于事,这时“温柔而坚定”被孩子视为父母无计可施,不通过一些果断的措施确认父母的领导权,家庭则会陷入亲子风暴的混乱之中。在这种特殊情境下,父母有必要拿出打屁股的小板子,让孩子体验到轻微痛苦。

  当然,有限的体罚有几个重要前提,包括亲子之间有稳固的感情基础;父母能有效控制情绪,理智施教;并且只用在很特殊的情况下;绝不可在怒中下手管教,伤害亲子关系与孩子的心灵。

  袁隆平院士曾经在自传里回忆,自己童年时因为在防空警报后偷偷下河游泳,被父亲严厉管教“打了一餐饱的”,生动体现了杜布森所说的管教三要素——知错犯错、立即管教、效果正面。这次被狠狠收拾的经历,让天性敢闯的袁隆平从此也知敬畏,不敢任性胡闹。80多岁口述这段经历时,袁隆平已功成名就、子孙满堂,自传的字里行间却不见丝毫怨恨,有的只是怀念、感激与深情。

  值得注意的是,不在怒中管教的有限体罚,只能在孩子两三岁之后、10岁之前,而且要让孩子体会到父母在管教中的爱,这就有赖于平时打好基础,父母之间、亲子之间彼此相爱,彼此在乎,彼此为对方着想。一旦意识到委屈了孩子,父母要立刻为自己的错误道歉。正如杜布森博士所说:“没有人是完美的。父母的偶尔过错并不会毁坏孩子,童年环境中不利因素的持续影响才会毁坏孩子。”

  (作者鹿永建 系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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