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存在教龄补贴低、乡村教师评职称难等现象—— 提高教师待遇从何处着力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2-01-18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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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作出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提高教龄津贴标准,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工作。

  事实上,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基层学校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多次提出要“提高教师待遇”,教育部就此问题也多次进行答复。

  那么,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要如何入手?此次政策发布对于提高教师津贴待遇、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何现实意义呢?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广大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待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教师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地纷纷开始落实,河南省从2019年7月1日起,教师的教龄津贴在落实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如此计算,从教20年,每月可获得教龄津贴200元,教师一年的收入可以增加2400元。

  “教龄津贴应该涨,现在最高才10元,绩效工资考核标准也比较模糊。”山东省青州市益都街道夏庄小学教师李景永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执行的教龄津贴标准是1985年提出的,补贴标准为“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给3元教龄津贴,共分为3元、5元、7元、10元4档,满20年以上者,每月10元”。

  据一位教师介绍,以1985年教师平均工资100元计算,10元教龄津贴,在工资中的占比达到10%。而在今天,我国乡村教师平均月收入有数千元,教龄津贴在总工资中的占比已不足1%。

  提高教龄津贴,对于提高乡村教师工资收入、增加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都极具现实意义。

  “强化教龄这种时间维度的指标,有利于对冲优秀人才脱离教师队伍的风险,减少教师职业倦怠的负面影响,从而有利于留住人才、稳定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华南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授钟柏昌说。

  早前,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这一保障教师待遇的法定目标。但对于乡村教师而言,职称普遍较低,以初、中级职称为主,职称晋升较难,工资待遇整体偏低。

  “与提高教龄津贴标准对应,降低薪级工资,逐渐淡化职称对工资待遇的影响,由此推进职称评审改革,建立基于职务的教师管理、评价新体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要根据教师担任的教职确定年薪标准,年薪随从教年限增加而提高,同时对教师进行专业同行评价。避免职称与职务“两张皮”的问题,既能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又能鼓励教师终身从教、扎根教育。

  为支持乡村优质教育发展,推动城乡教育均衡,过去几年,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软件师资,国家将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特岗教师”基层项目建设,设立“优师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大力促进优质教师向贫困地区流动,但是师资队伍稳定性较弱的问题依旧没彻底解决。

  为了留住教师在农村长期发展,地方进行了许多尝试。例如在黑龙江地区,任教满30年的乡村教师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称。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存在“乡村教师工资提升了,乡村教学质量并没有提升”的问题。提高教龄津贴待遇的同时,提高师资质量也成为当前要务。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建议,提高乡村教师的绩效津贴。采用教师责任制,让负责教师将教育质量提上来。建立灵活机制,让乡村教师的工资与当地的教育质量挂钩。人才引入上,采用定期招聘方式,在区域范围内重新招聘,将能把好教学质量关的教师引入教育质量薄弱的学校。

  此外,钟柏昌还表示,教育政策落地离不开教育行政执法。教育行政部门要用足政策、行使好执法权,在一些关键待遇上不能打折扣,对违规行为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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