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加快建设职教改革创新发展高地,夯实辽宁产业转型升级根基。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建设与辽宁产业发展契合度高的高水平职业院校68所、优势专业(群)284个。一是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率先开展“1+X”书证融通,制定学习成果认证标准71个,开发认证单元1885个,覆盖技能点1.2万个;推动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共建兴辽产业学院50个,联系企业1000余家,订单培养2.4万人,解决关键技术问题252个。二是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在42所职业院校开展中职、高职、中高职贯通培养,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试点。三是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出台指导意见,建设“厂中校、校中厂”,推进校企合作、“双元”育人。四是建设“数字职教”。推动100个传统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增设智能控制等新领域专业84个;实行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建成省级职教大数据平台,推进教育管理数字化;启动覆盖全省职业院校的数据基座建设,打造一批信息化标杆校,推动数字校园全面普及。
二、深入实施高校开放办学,构建服务辽宁振兴发展新机制。持续实施“教育厅长突破项目”,推动开放办学,提升服务振兴发展合力。一是优化校际开放办学。组织省内高校实施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平台开放、协同创新、国际合作等重点项目1465个,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二是强化省际开放办学。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教育厅联合印发意见,实施新医科教育联盟等首批重点合作项目176个。三是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承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发起成立中国—乌克兰大学联盟、东北三省一区“一带一路”职教联盟,召开高端国际学术会议85次,积极实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三、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出台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措施,采取“3+1+2”新高考模式。二是稳妥有序实施。在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的同时,深化课程改革,推进选课走班、分层教学。三是精心组织命题。组建命题、审题团队,严把命题质量,实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命题与全国高考统考科目命题有效衔接。四是顺利完成首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保密制度,细化考试招生管理,实现新高考“零差错”“零失误”“零事故”。
下一步,辽宁将按照国家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扎实工作,勇毅前行,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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