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 到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通讯员姜丽云黎鉴远记者刘盾)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教育局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深圳将设立约200个学区,实现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全覆盖。
《意见》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公办园担任学区中心园,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学区由不同类型、不同水平的幼儿园组成,深圳不但通过多园协同、抱团发展,强化建设优质园,还通过帮扶提升薄弱园,缩小园际差距,推进公办园、民办园优质均衡发展。
“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学前教育学区不是幼儿园招生范围,不承担招生职责。”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学区组建后,如何努力构建完善的学区治理体系?《意见》明确,学区化治理以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过程精细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园水平优质化为目的,学区内实行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的现代学前教育治理模式。
《意见》提出,学区成立学区治理委员会,作为学区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区治理事务。学区治理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分支部门。每个学区配备1名专职责任督学和8名兼职责任督学,学区内每所幼儿园应配备1名兼职视导员,负责联络和信息传递、配合督学工作等。每个学区还应配备至少1名兼职教研员和1名兼职培训师,负责学区内研训跟进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从教育部门和学区两个层面,精心设计了学区运行机制。在教育部门层面,各区建立学区化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学区工作中行政管理、督导检查、教科研及培训等相关事宜,构建党建引领、行政统筹、督导推动、研训跟进的运行机制。在学区层面,深圳明确了学区治理委员会以及内设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学区责任督学的作用。
如何在学区内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加强资源共享?《意见》提出,要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做好学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环节。鼓励各学区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意见》还提出,通过开展联合教研、示范跟岗学习等形式,统筹学区内优秀教师资源,整体提升学区教育质量。
为压实学区责任,《意见》明确,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区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把学区内每所幼儿园的发展进步情况,作为对中心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深圳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学区,积极参与学区建设、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学区化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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