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制度应激发向上的力量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2-03-03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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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最重要的环节,是保障学校有效运转的基础。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制度体系,每所学校在总结办学成绩时都喜欢就此大书一笔。但其实我们经常也充满困惑:为什么设计的制度与预期的愿望相去甚远,有时甚至成为阻碍?读了李希贵校长的《学校制度改进》一书,让人脑洞大开,学校制度的设计与完善是科学,是艺术,更是人性中善的激发。

  好的制度要基于权力的归队

  制度作为学校管理者进行管理的“常规武器”,说得多,用得多,但不见得师生乐于接受,甚至会经常出现与之故意对抗,钻制度的空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回顾曾经管理学校十多年的经历,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制度是管理者制定的,是为了保障管理者的权力。管理者希望制度成为保障权力的工具,而不是保障师生利益的武器。因而,很多制度出现了越位,把本不应该让校长主任行使的权力,都集中到了他们身上。是的,喜欢权力推卸责任是人的劣根性,哪怕是作为知识分子的校长主任也概莫能外。有的学校甚至将课堂45分钟的时间分布用制度的形式发布出来,有的将迟到不同时间的不同处罚方式细化出来成为制度,如此等等,以此来彰显学校管理的到位,其实这哪里是制度管理,分明是权力宣示。但制度不是权力的附属品,更不应成为权力的“帮凶”。要分清权力与制度的界限,正如李希贵校长在书中所说:“要想真正进入制度改进的旅程,首先要解决的是权力的分配、权力与制度的关系,以及权力与制度的边界。”所以,有的制度是无事生非,有的制度是越俎代庖,有的制度是以管代育,失去了学校管理的本来面目,因而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是有效的。

  好的制度要克服人性的缺点

  因为学校的教育属性,很多学校管理者喜欢强调精神层面的东西,如对教师强调奉献精神,要做春蚕、蜡炬。要教师有奉献精神当然是不错的,但我们不能忽略教师其实也是普通人,也有人性的弱点。当管理者把奉献精神当作教师的必备要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过分要求。因为我们在要求奉献的同时,其实要付出和牺牲,如休息时间、家庭责任、经济利益等。作为生活在凡尘中的普通人,教师也有七情六欲,人性的缺点同样会在他们的身上存在,并非因为他拥有了教师身份就立即境界自动提升。我们可以对教师提出要求,但我们应该从制度的角度出发,激励教师不断向高境界努力。如书中提出鼓励性制度的多样化实施,补偿性制度的及时到位,这样就能让教师感受到如果自己奉献了、牺牲了,会得到多种形式的鼓励和补偿,才会乐于有机会更多地去奉献,才会有动力持久的奉献,进而让这种行为扩大到更多人的身上。而现实中我们很多校长喜欢把奉献付出当作教师理所当然,对于这样的行为,缺少必要的鼓励与补偿,顶多在开会的时候作为正面典型口头表扬一下。时间一长,这样的行为其实是会不断减少的。当校长抱怨教师素质不高的时候,真心地应该想想是不是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只向教师索求而不想法保障教师的制度,只会让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性越来越明显。

  好的制度要激发学习的潜能

  李希贵校长在书中提出要“以制度最大限度撬动人性中的天使”。然而现实中,我们的很多制度充斥着“不准”“严禁”的字眼,不仅字眼冷冰冰,更让人从思想上有一种窒息感,这样的制度就像思维枷锁,锁住了师生身上的巨大潜能。作为具有教育作用的学校制度,在规范师生行为的同时,更应激发师生的向上力量。本书中将不同类型的制度用坐标的形式分为四个象限,即利己利他的第一象限、利己损他的第二象限、损己损他的第三象限、损己利他的第四象限,我们的制度应不断调整,让其在第一象限区发力。对教师而言,要成就学生的同时成就自己;对学生而言,要服务社会的同时成就自我。这些都是最理想的状态,要达到这样的状态,就需要我们的制度朝这个方向去调整,这样,可以实现教育的高质量,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推动教师自主专业发展为例,如果我们从制度上保障了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权,同时辅以鼓励与补偿,而不是指令式命令式培训学习,那么教师的学习潜能会得到极大的激发,同时也会作用于学生身上,在此过程中,教师的专业能力会得到很大提高。对于学生更是如此,冰冷的“严禁”常会让身处叛逆期的学生“以身试法”,可是对志愿服务行为的激励会让学生体会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不是更有教育效果呢?如果我们的制度让损他的行为大行其道,那么,这就是一个坏制度,是一个不合适的制度,应该立即调整。

  学校的制度,应该体现人性的光辉,应该体现人性的温情,应该激发人性向上的力量,这样才是学校制度应该有的模样。学校的制度不应该是冰冷无情的字眼,更不应该是展现权力的象征。我们的制度出台时可能会不完善,但是我们应该从教育功能出发,不断地调整,不断地改进,使之适应教育的需要。

  学校制度改进,永远在路上。

  (作者胡志峰系武汉市新洲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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