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命题:取消考纲才能服务于全面育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题工作的通知》的发布,充分表达了国家持续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基本立场,有利于初中学校实现立德树人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通知》中指出,“各地要认真落实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的规定要求,坚决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再一次强调了取消考纲是当前考试命题改革的必然之举。但是,对于长期使用考纲实施命题和教育教学的人们来说,或许会在新条件下产生思想上的顾虑和专业上的疑惑。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项举措的政策性和科学性内涵,即只有取消考纲,课程标准才能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唯一依据,而中考命题也才能因此而有效地服务于学校全面育人。
第一,取消考纲并把课程标准作为中考命题的唯一依据,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选择。
课程标准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在课程层面的集中体现,它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理念的践行和国家育人目标的实现。而制定中考考试大纲的本意,是根据考试的性质和要求将课程目标与内容“细目化”“操作化”,便于师生组织复习和针对性备考。
从实践效果来看,考试大纲的“细目化”逐渐演变为“狭窄化”,“操作化”则演变为“程式化”,课程标准所蕴含的育人目标无形中被考试目标替代,由此导致有的教学内容被删减或削弱。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考纲不仅指挥着考前复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代课程标准成了整个初中阶段教学的“指挥棒”。考纲说什么,教师就讲什么,学生就练什么,课程标准被置之高阁,与一线教学实际上处于分离的状态。因此,取消考纲并把课程标准作为中考命题的唯一依据,是科学审视客观现实之后的理性设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选择。只有取消考纲,才能使课程标准的统领地位得以体现,进而使教育的本真得以回归。
第二,取消考纲并把课程标准作为中考命题的唯一依据,是引导学校摆脱应试教育思维的必要举措。
在一定程度上,考试大纲的运用已经成为导致学校“以考定教”的应试教育思维的直接因素。这是因为考纲缩小了国家课程标准关于各学科教学内容的范围,规定了各学科知识点在考试中的权重、题型、范围等。可以说,这些规定越是具体和固定,命题的局限和套路就越明显,作为结果,学科教学活动就越僵化,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的应试倾向也越严重。
取消考试大纲,以课程标准作为中考命题的依据,将教学标准和考试标准合二为一,符合“教—学—考”内在一致的教育原则。中考命题因此得以摆脱考纲的桎梏,从关注考点转向关注学校教育宗旨和学科教学目标,真正发挥评价“指挥棒”的正面导向功能。学校则因此得以彻底摒弃直接用考试大纲指挥教师教学的功利思想,摆脱积重难返的应试教育思维,逐渐形成“教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素质教育新思维。
第三,取消考纲并把课程标准作为中考命题的唯一依据,是符合教育评价规律的可行方案。
取消存在多年的考试大纲,对命题人和学校、教师、学生都是一种挑战,想必有许多人会心存疑虑并对此种举措的可行性有所怀疑。应该说这样的疑虑和怀疑都属正常,但只要我们站在立德树人的高度,统筹规划,科学探究,就一定能够在实践中使各种疑虑和怀疑逐渐消失。事实上,有些地区已经先行一步,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山西省从2014年开始,就明确“取消考试科目说明,以课程标准为考试命题的唯一依据”。山西省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的立场,适应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的需要,对试卷的容量、难度以及不同难度试题的比例等做出规定;以命题多维细目表为抓手,将学科课程标准的内容要素融入其中,确保试题的目标指向、内容权重等与课程标准全方位对接。山西省在命题实践中,系统分析,科学归纳,构建了中考命题“一核·六维·四手段”的理论体系,促使课程标准的简约性、教学实践的丰富性与考试命题的精准性达至和谐,不仅使中考命题质量稳步提升,而且有效引领了学校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
总之,取消考纲并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既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只要不忘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坚定遵循教育和评价规律,中考命题就能够发挥正面导向作用,间接促进学校教育内涵的提升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成为与学校教育有机融通的教育工作必要环节。
(作者李萍系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义务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考试命题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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