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衷 实现教师轮岗最佳效能
新学年伊始,北京市16个区全面启动了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表明教师轮岗已经从个别区的率先实践,走向全市推广实施的新阶段。目前北京市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达2万余人,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43.0%。
北京教师交流轮岗分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城区着力推进跨学区和集团交流轮岗,实现学区和集团区域内全覆盖;一种是远郊区按照城乡教育发展需求,全面推进交流轮岗。北京教师交流轮岗实行“双向流动”,教师既可以从优质校流向一般校,也可以从一般校流向优质校。同时交流轮岗与跟岗脱产、联片教研、教师结对、课题研究等结合起来,实现教师与岗位的双向选择和精准匹配。
从全国情况来看,教师交流轮岗已经大范围推开。除北京外,上海、深圳、广州、大连等地也都全面推开,并且逐步走向常态化。为了保持基础教育的稳定性,很多地方都要求教师交流轮岗的周期不低于一年,最好是3年一个学段周期。
我国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设计可以追溯到1996年。彼时,国家鼓励教师从城市到农村、从强校到薄弱校去定期交流。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以及“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从最初的教育政策意图来看,教育主管部门希望通过教师的定期流动,给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输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实现教育均衡的基本目标。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学生和教师等相关利益群体,必须稳步推进。
第一,要坚守教师交流轮岗的根本目的。通过实行教师轮岗制度,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学变革,这一改革初衷不能有丝毫动摇。教师交流轮岗,不应仅仅出于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目的,还应该着力于好教师引领作用的发挥,以优秀教师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不过,教师的流动能否实现这个目的,特别是骨干教师在流入学校能否真正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产生组织变革的积极因子,还需要长期的跟踪和深入的研究。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轮岗教师和学校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教师流动中遇到的难题,增强教师参与教育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要赢得交流轮岗教师的高度认同。教师交流轮岗政策一旦执行,就必须充分考虑教师自主行为和潜在的内驱力,真正达到互惠共赢的目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加强与学校、教师的沟通和交流,明确彼此的责权利关系;需要充分尊重学校和教师的意愿,按照地域靠近、人岗相适、学校相近、学科接近等原则,科学调配和合理安排,实现不同类型学校的共同发展,形成本区域高质量、动态平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轮岗教师的专业能力。
第三,要保障交流轮岗教师的切身权益。教师是轮岗政策的执行主体。要科学执行这一政策,就必须尊重教师的职业自主性,高度关切教师的切身利益和职业发展前景。除了在职称和荣誉评定上对交流轮岗教师实行一定的政策倾斜外,还应建立与完善轮岗教师利益补偿机制,解除交流轮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要借助轮岗教师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要赋予学校流入教师的准入考核与自主聘用权,确保轮岗教师的主人翁地位。
第四,要建立教师交流轮岗的评估体系。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教师流动政策的成功施行不在于交流轮岗教师的宏观数据,而是要着力于加强学校的内部建设,优化师资队伍配置,以区域交流轮岗带动学校的整体发展。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一政策执行绩效进行监督与评估,把握好教师轮岗的“流量”和“流向”等问题,做到以交流增活力、以适度保稳定。要尊重教师发展需求,积极支持和推动学校建立专业共同体,让学校内在的变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作者吴颖惠系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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