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生长标准 提升幼儿抚育水平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2023年3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标准》包括0—7岁各月龄男童、女童的身高、体重、头围等指标内容。相较于《5岁以下儿童生长状况判定》,《标准》对适用儿童的年龄范围、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更改,增加了儿童生长水平的评价方法和头围的评价,更正了儿童营养状况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的百分位数值和评价指标的标准差数值,增加了0—3岁儿童头围的百分位数值和标准差数值。
近年来,我国儿童的营养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生长发育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数据显示,到2005年,我国5岁以下城区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已经接近世界卫生组织平均水平。对此,采用更科学适宜的标准对幼儿生长发育状况作出正确的监测和评价,很有必要。《标准》完善了我国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指标体系,为幼小衔接政策提供了参照标准和依据,有助于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幼有所育、多胎生育等重大国策,对于国家托幼事业、学前教育事业、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都起着基础性作用。
新标准为0—7岁儿童生长养育提供了基础参照,各界需要在新生儿养护、托幼、幼儿保教等工作上予以参考遵循,作为呵护幼儿生长发育的新标尺。
参照《标准》评价,科学把握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幼儿生长发育是一个连续过程,前一年龄期的发育为后一年龄期的发育奠定必要的基础;幼儿身体各部位的生长发育遵循从上到下、由近到远、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规律和顺序;幼儿身体各系统的生长发育不均衡,但统一协调。可以比照《标准》记录幼儿身高、体重、头围值并绘制曲线,观察曲线变化是否符合生长发育规律。实践中具体参照《标准》,能为每个家庭抚育子女提供科学参考。
助力《标准》实施,从营养评价角度为幼有所育奠基。依托《标准》提供家庭健康教育公共服务,可以助力实现每一个小家庭的优生优育,为幼儿提供充足的营养,形成科学的生活方式,夯实终身受益的健康基础。相比传统社会的父母协助式育儿模式,当下社会的微型家庭自身养育条件并不完备,需要社会协同。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幼儿有饮食行为问题,偏食、挑食现象普遍存在,而学前期不良饮食习惯一旦形成,纠正起来非常不易。平衡膳食的益处已不局限于促进学前儿童身体的发育,这事关一代人身体健康水平的提高、健康管理意识的提升。与儿童食品药品监管、幼儿园明厨亮灶管理等相关的部门,都要遵循《标准》,全力服务幼儿群体健康成长。
深化《标准》理念,实施幼儿健康教育,提升幼儿健康素养。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儿处于个体生命发展的初期,其身体和心灵的发展蕴含着巨大的潜能。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创设良好的饮食环境,并开展饮食营养教育活动,是幼儿园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幼儿健康素养更偏重于生理健康和基础健康行为习惯养成,如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健康知识与技能、健康情绪和态度等。每一所幼儿园、每一个家庭都要科学践行幼儿健康教育,合力提升幼儿的健康素养。
(作者杨玉春 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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