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以培训为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教育部部署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以培训为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中国教育报北京7月7日讯(记者高毅哲)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23年暑期是实施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暑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北京育英学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久久为功推动“双减”政策落地,防止暑期成为第三个学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快乐的假期,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决定于7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3年暑期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聚焦解决当前校外培训治理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严查重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以及以夏令营、研学旅行、托管班等名义违规培训等问题开展专题整治,坚决防范“黑培训”“黑机构”等侵害群众利益情况发生。二是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守护学生家长所交预收培训费用安全。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和预收费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价格监测,防止恶意涨价,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超时段(一次性收费或变相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超限额(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收费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有效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推动各地全面应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坚持“一机构一策”,多措并举解决“退费难”问题。四是强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对照《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部署各地在暑期前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要以零容忍态度即查即改,切实抓好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地区和部门工作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监管职责要求,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专项行动强调,各地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培训机构和媒体不得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宣扬“暑期最可怕”“暑假是第三个学期”等错误概念,不得制造或炒作教育焦虑。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及地方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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