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定“标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张利军)为全面提升新时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3月28日,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启动为期三年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至2025年末全省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要求,高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专职教师按师生比(包括研究生)不低于1:4000 的比例配备,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500 标准配备。高校要对新入职的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每年应为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开展对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相关常识培训。
各高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每年生均经费不少于15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足额按时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并视情况建立增长机制。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机构,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整体教学计划,面向本专科生开设心理健康公共必修课,设置2个学分(32-36 学时)。
各高校须在院(系)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学生宿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值班、预约、访谈、回访、案例督导、重点反馈、保密等制度,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的研讨与督导活动。
在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方面,高校要在新生入学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档案;对测评结果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高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为有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和有自杀倾向的学生建立专门心理档案,实行心理危机随时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制度,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同时,构建家校协同干预机制,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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