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学科类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鉴定标准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时间:2021-10-23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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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类别审核鉴定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服务,防范假借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实际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等逃避监管行为。

  根据《指引》,学科类培训审核鉴定标准为培训服务内容围绕或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在目的上,以学习学科知识为导向,旨在通过培训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在方式上,以学科类试题或者知识点的讲解、重复读写练习等为主要方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讲授示范、学生听课等为主要形式;在评价上,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甄别与选拔,以学业成就及学科类考试的成绩等为主要评价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审核鉴定标准为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学习者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如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在目的上,以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服务;在方式上,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身体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以学生实践探索为主、教师引导为辅为主要形式。无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应试培训;在评价上,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应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服务项目类别审核鉴定机制,对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程序进行审核鉴定,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鉴定。校外培训机构所有培训服务项目均为非学科类培训服务项目才能将其纳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在培训服务项目类别审核鉴定结果未明确之前,存在争议的校外培训机构暂按学科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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