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特色高中建设方案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青岛1月26日讯(记者 孙军)今天,青岛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发布《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全市将重点建设20所左右人文、科技、艺术、外语、体育、海洋等省级市级特色高中,设立一批覆盖国家课程的学科基地,构建贯通招生、培养、评价、管理等环节的体制机制,引领全市高中教育由标准化、规范化向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探索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特色高中“四类高中”办学模式,旨在破解普通高中发展“同质化”、办学活力不足等问题。该市将利用3至5年左右时间,使特色发展理念在全市每所普通高中学校都得到深入贯彻实施。根据方案,特色高中的建设任务包括建设特色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方式探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为此,青岛将打造学校特色学科课程群或资源库,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需要。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注重课题研究、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加强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课题研究等,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同时,青岛也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组织实施教师、教研、教学“三教提升”项目,持续加强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建设。依托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强化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评价,创新学生差异发展路径,将满足学生发展能力作为对教师贡献度评价的重要指标。
该市将面向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开展特色高中建设,在全面创建基础上,做到“成熟一所、命名一所”。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公办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新增学费用于课程开发、活动开展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另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成立特色高中建设监测评估专家团队,定期对特色高中开展办学质量专项监测评估,重点监测发展和育人水平提升等,对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提升特色办学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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