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来源:中国教师报 时间:2022-03-07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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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江苏省体育局发布《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兼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教练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培训项目相符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所提供的证书可通过政府官方平台查询核实。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流程,规范了体育类校外培训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收费、管理等。(师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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