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督导为何不“经常”
责任督学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聘任,对区域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与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相比,经常性督导是责任督学的“主业”和“正事”。但我观察发现,一些责任督学习惯“组团”开展专项督导,较少主动、独立开展经常性督导。如此一来,经常性督导成了不“经常”发生的“副业”,挂牌督导的效能也大打折扣。
出现上述问题,与责任督学的专业化水平不够有一定关系,也与开展经常性督导的若干要素供给不到位有很大关联。基于此,地方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及责任督学要从改变认识入手,深化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若干要素建设,推动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经常”发生。
一要强化责任督学的认知。目前,一些责任督学尤其是专职责任督学对自己“是什么”“为了谁”“为什么”不甚清楚,经常性督导自然就不“经常”了。对此,地方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把好“入口关”“思想关”,选拔政治觉悟高、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育干部、教师进入责任督学队伍。同时开展责任督学岗前教育培训,强化经常性督导是责任督学“主业”的基本认知,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各种惯性认识和误读误解。
二要加快经常性督导机制供给。经常性督导不等于经常到校督导,也不是出现问题不督导,而是需要创新方式方法进行经常性督导,比如电话询问、线上督导等。教育督导机构、督学责任区及责任督学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研制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说明书”,供责任督学选择使用,使其去掉“组团”依赖,告别“摸着石头过河”的履职状态。
三要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确保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经常”发生,有关管理服务必须跟进。教育督导机构、督学责任区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管理,防止消极散漫的工作作风;要严格工作要求,通过查阅报告、召开工作例会及培训研讨、工作群交流等方式,检查经常性督导开展情况,建立经常性督导工作情况反馈、档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经常性督导“经常”发生。要通过学习培训、实操实训,提高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水平。还要大力宣传推介责任督学,让责任督学走进群众视野,成为群众信赖的“自己人”。
四要为责任督学开展经常性督导提供经费、条件保障。《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当前,教育焦点难点问题较为复杂,随机开展经常性督导需要随时记录相关内容,录音笔、视频记录仪等设备应予以保障。同时,责任督学“说走就走”开展经常性督导,会产生一定的交通、通信、用餐等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补助标准在经费上予以保障。
总之,地方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从“心”出发,管理跟进,保障到位,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才能“经常”发生、高质量呈现。
(作者吕 建系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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