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要守好家庭教育主阵地
夏天到来,青少年溺水事故将进入高发季。来自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溺水报告》显示,全球每小时有40多人溺水死亡,每年共有约37.2万人溺水死亡,半数以上溺水死亡者不足25岁。
怎么避免发生溺水悲剧?近年来,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其他社会组织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防溺水宣传和教育,相关社区(村)也在重点部位安装高音喇叭、设置醒目标志牌等进行防溺水提醒,甚至派专人防守,为防溺水工作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即便如此,每年还会有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这不断提醒人们,要守好防溺水的校园、社会阵地,还要守好家庭教育这一主阵地。
防溺水教育是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应该“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溺水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然要求。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应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溺水事故大多数发生在校园之外的节假日期间,在这个时间节点,家长应严把监护关,在陪伴未成年子女的时候,要照顾好孩子,带领孩子远离危险地点,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的有效关照视线。
未成年人溺水悲剧折射出家庭教育的漏洞和短板。发生溺水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对可能出现的溺水危害缺少足够的畏惧,对生命的脆弱缺少必要的认知,对学校和社会的防溺水宣传缺少认真的听从。
深入剖析这些原因,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于家庭教育的缺失或不科学。一方面养而不教,家庭教育缺失,孩子处于完全放养状态,走出校门就是广阔的社会,在社会上这样的孩子寻求朋友交往的“快乐”和放飞自我的“自由”。另一方面教而不当,监护人教育方法偏颇,要么过度关注干预,要么过于放任。这都不利于孩子养成健康人格,要么面对问题束手无策,要么面对劝告置若罔闻,进而不服从家长和学校的管理。机缘巧合,就会发生溺水事故。一定意义上讲,不是溺水事故寻找未成年人,而是具有特殊情况的极个别未成年人寻找溺水事故。
总之,防溺水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依法依规发挥好各主体作用,尤其要巩固好、守卫好家庭这一防溺水教育的主阵地,让家庭教育养而教好、教而恰当,为防溺水密织防护网。如此,学校就能精准筛选帮助特殊家庭、特殊学生群体,就能把防溺水教育从一对多变为多对一,从而精准施策,效果才能可期。
(作者李正华系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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