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名师”要如何发力

来源:中国教师报 时间:2022-05-22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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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为规范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通报取消无序流动的70名教师“陕西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称号(资格)。

  所谓骨干教师的无序流动,说白了是指教师在获得“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称号后,未经组织批准,在当地工作不到3年就主动流动到了待遇更高的地区和学校就职,导致当地推进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落空。

  陕西省通报70名无序流动教师,暴露出部分骨干教师在政治、思想等方面的缺陷,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小学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引领、辐射作用不言而喻,培养、管理和使用中小学骨干教师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用心、用情,责无旁贷。

  一是确立严格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师德标准。中小学骨干教师在师德方面要优于普通教师,能够给普通教师作出榜样,起到示范作用。各中小学在培养骨干教师时,教育主管部门要确立严格的师德标准,对师德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清除,不能让师德有“缺陷”的教师在骨干教师队伍里“侥幸”生存。

  二是多方面考察中小学骨干教师能力,建立健全培养机制。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是一项严肃且严谨的工程,教育主管部门要从多方面开展考察、考核工作,收集家长、学生、教师、学校以及社会的意见建议,综合评判教师是否具备骨干教师培养条件,是否符合骨干教师标准。骨干教师除了师德要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还要比普通教师多,教育教学能力要比普通教师强,教育教学效果要比普通教师佳,这样的骨干教师才能得到认可,才能服众。

  三是加强管理,畅通中小学骨干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渠道。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好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引领、辐射作用,让骨干教师带动本校或一方教育教学发展。建立健全中小学骨干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畅通流动渠道。不“闲置”骨干教师,也不让骨干教师成为学校摆设的花瓶,更不能让骨干教师任意“打擦边球”,随意游走,无序流动。要明确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在本县区服务满最低年限的方可按程序流动,并做好报备工作,加强管理。对违反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骨干教师称号(资格),收回违规期间享受的特殊经济待遇,并依照相关程序处理。

  四是激励中小学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中小学骨干教师激励机制。要旗帜鲜明地褒扬骨干教师的贡献,真心关切关怀骨干教师的生活,大力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津贴、晋职晋级、建立工作室等待遇,全方位激励骨干教师起好带头示范。让他们既在本校发光发热,又能在地方需要的区域内发光发热,起到恰当的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本校或一方教育教学提质增效。

  (作者黄 军系安徽舒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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