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立体出台家庭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政策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孙军)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建设指导意见》《青岛市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与管理办法》,旨在增强教师专业成长内生动力,调动广大教师全员参与指导家庭教育的积极性,提升全市家长家庭教育素养,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意见》提出,青岛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设计为三个梯队和三个层级,三个梯队为学校梯队、区(市)级梯队、市级梯队,三个层级为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副班主任)、指导师、名师。要求学校(幼儿园)组建好骨干教师和指导师团队,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好指导师和名师团队;《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培育30名家庭教育名师,用3—5年时间建立起层次分明、标准明确、阶梯成长、特色鲜明的家庭教育专业梯队,引导广大教师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职业生涯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意见》明确了家庭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中三个层级教师认定标准、申报资格、认定程序及主要职责。
在管理激励方面,《意见》提出要对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校级、区(市)级和市级三级评审认定。对当年度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作退出处理,取消梯队成员资格,符合基本条件后再重新对照标准认定相应梯队;学校、区(市)教体局、市教育局要根据教师梯队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教研、资金等支持,每学年骨干教师、指导师参加各级各类专题培训不少于6课时,各级家庭教育名师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线上线下累计不少于20课时等。
《办法》是在《意见》基础上提出,根据市家庭教育专业队伍梯队建设中的名师数量,培育设立组建流程、建设标准和岗位职责等条件规范的30个名师工作室,2023年首批遴选成立10个名师工作室,在全市逐步构建市、区(市)和学校(幼儿园)三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名师在家庭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指导、辐射作用。
青岛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处处长刘方进告诉记者,《办法》提出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实行分级指导,3年为一任期的动态管理制度,并明确了考核激励,一方面在对政府督导评估中把名师工作室建设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奖励加分纳入对区(市)教育督导评估成绩;另一方面,每个市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年度活动经费为5万元,区(市)教体局、学校(幼儿园)要为本级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提供经费支持,保障工作室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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